學生簽證
學生簽證

I) 引言

按照香港特區政府入境條例,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讀,都必須在來港前取得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有效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除非你已持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進入許可 或 獲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的人士,否則計劃來港學習的非本地學生 (詳見下文定義)均須透過以下教務處入學組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學生簽證申請表及附上所有所需文件。

課程
入學組組別
本科生課程
入學組(本科生課程)
研究生課程
入學組(研究生課程)

II) 非本地學生定義

根據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非本地學生的定義,非本地學生是指持有以下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證件的學生:

1.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證
2.
持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進入許可
3.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適用於持有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所簽發的簽證/進入許可時年滿18歲的學生)

III) 重要事項

如你的身份已由非本地學生轉為本地學生,請儘快通知大學,以便大學更新你在香港都會大學的紀錄,並在下一個學期調整你的學費(如適用)。

聯招申請

非聯招申請 (本地)

內地生申請 (應屆高考)

直接申請(非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