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出示以下文件以辦理資歷核對手續:
1. 錄取通知書
2. 身份證明文件
• 本地申請人:香港身份證
• 內地申請人/ 海外申請人:內地居民身份證 / 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 本校學生證 (如有)
3. 學歷/工作證明 (即你於網上申請/註冊系統所上載的證明文件)
• 上載於申請表上的學歷/專業資格的正本(如證書正本,完整的學業成績表正本)
• 工作證明文件正本(如適用)
• 其他相關文件正本 (如適用)
4. 個別課程要求的申請文件
(a) 如申請「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途徑一/二/三」或「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中學)途徑一」:
– 修讀計劃,以及校長同意信函的正本
(b) 如申請「教育證書 (途徑一/二) 」:
– 校長同意信函的正本
(c) 如申請「幼兒教育高級文憑/幼兒教育高級文憑 (途徑一)」:
– 校長或機構主管同意信函的正本
地址: | 正校園 A座 5 樓 A0511室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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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未能於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資歷核對程序,你的錄取資格將被撤銷,而你在大學註冊的相關科目紀錄相繼亦會被取消,惟學費不會獲得退還。請留意,報名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獲發還,亦不得撥作另一學期或其他方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