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出示以下文件以办理资历核对手续:
1. 录取通知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 本地申请人:香港身份证
• 内地申请人/ 海外申请人:内地居民身份证 /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本校学生证 (如有)
3. 学历/工作证明 (即你于网上申请/注册系统所上载的证明文件)
• 上载于申请表上的学历/专业资格的正本(如证书正本, 完整的学业成绩表正本)
• 工作证明文件正本(如适用)
• 其他相关文件正本 (如适用)
4. 个别课程要求的申请文件
(a) 如申请「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途径一/二/三」或「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中学)途径一」:
– 修读计划,以及校长同意信函的正本
(b) 如申请「教育证书 (途径一/二) 」:
– 校长同意信函的正本
(c) 如申请「幼儿教育高级文凭/幼儿教育高级文凭 (途径一)」:
– 校长或机构主管同意信函的正本
地址: | 正校园 A座 5 楼 A0511室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15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特别办公日期: 2024年12月7日 (星期六) 中午12时正至下午6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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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未能于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资历核对程序,你的录取资格将被撤销,而你在大学注册的相关科目纪录相继亦会被取消,惟学费不会获得退还。请留意,报名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获发还,亦不得拨作另一学期或其他方面使用。